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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3年五月进厂,2014年厂方才给我签了一份2014年至2015年四月的合同,我能要末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吗

其他 2014-07-20 23:4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在2013年5月进厂至2014年几月?未与厂方签劳动合同,表述不清。如果工作满一年,厂方未与人签订劳动合同,属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厂方无需再支付你双倍工资差额。反之,厂方应支付你双倍工资,但从你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双倍工资差额则不予支持。
    【追问】我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进一家电子厂,一直末签合同,到2014年五月四日签了一份2014年四月一日至2015年四日一日的合同。我现在能要末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吗,该怎么要,有困难吗?
    【回答】对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从你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限于一年以内。你目前主张双倍工资的差额有可能已过仲裁时效期限。
  • 可以。。。。。。
  • 可以的,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属违法行为,自你入职满一个月起,公司依法应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拒付的,诉讼维权。
  • 可以,从你入职第二个月起到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双倍工资差额。
  • 如果没有签订,则可要求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追问】有时效吗?多长时间就不能要了
  • 可以!!!!!!!!!
  • 您好!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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