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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有关正当防卫的问题,我在某工厂上班,在办公室做设计,需要经常去车间跟工人打交道,可是工人的素质良莠不齐,常有无理取闹的事情发生。1、假如发生口角,对方动手打人。此时还手(制止对方后立即停手)应当算正当防卫嘛,拳脚无眼,过程中如果将对方打伤或者打死法律会怎样裁定?2、查询正当防卫的构成要素有一条是“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是如果对方比自己高大强壮,感觉徒手不足以自卫,是否可以随手取些器械自卫呢(制止对方后立即停手)?过程中如果将对方打死打伤法律会怎样裁定?3、因为我是做设计的文职人员,按常理算与工人这类一线劳动者相比身体素质处于劣势,这点能否得到法律认同?还是由司法人员具体比较身高体重来确定?请您不厌其烦解答三个疑惑,感激不尽。

刑事辩护 2014-07-22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他人先动手,您还手不可超出他人的力度和伤害度,谢谢。
  •   第20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您好,正当防卫的要点是,他人先动手,您还手不可超出他人的力度和伤害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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