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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80岁了,被车撞到脚,造成脚趾骨折和脚背外伤,现在住院20天了,医院叫出院回家疗养。肇事者保险公司是阳光保险,保险公司说病人的营养补助30元/天,护理费78元/天,但是在我们这里要找一个护工最少要180元/天,这20天是我目前白天照顾的,我晚上照顾,现在要出院了我要怎样和对方协商?怎样索赔?要注意什么?我要求对方买轮椅可以不?我主要担心出院后的二次治疗费和出院后的护理费,因为我叫医院写一个出院后需要护理的证明,医院不愿意出这个证明,他们说他们没有这个权利。请各位大律师指导我一下,谢谢!

其他 2014-07-22 21: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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