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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交通事故后,我积极救治伤者,陪护治疗,垫付全款医疗费,单据也在我手里。事故认定伤者有30%的责任,我到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伤者不给。(1)现在,没有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何去保险公司理赔?(2)我如何要回伤者应退还给我的30%的医疗费?

刑事辩护 2014-07-23 1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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