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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的是我骑摩托车载着一个人在十字路口被一辆从我左手边行驶过来的轿车撞到了我们两个的左小腿,我的轻微骨折,我后面这个是大骨骨折,交警判了百分之十的责任给我,轿车方占百分之九十的责任,但对方硬要我和她一起垫付我后面这个人的一切费用,请问我有这个义务吗

其他 2014-07-24 16: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需要在你应当承担责任的部分垫付,对方是轿车,应该交保险了的,可以先找保险公司垫付。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受害者是自己选择让谁支付费用,你可以拒绝
    【追问】交警不是叫我们协商吗?帮我们调解的那个,调解员也是叫我和对方垫付我后面这个伤者的
    【追问】交警说的是叫对方承担起所有费用,因为她是主责,可协调的人为什么又要我跟着垫付呢?我就是有点纳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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