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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离婚于2010年9月离婚,孩子是判给前夫抚养,我是一次性付完孩子的抚养费,11年由于孩子上学问题前夫把孩子送到我家由我照顾他承诺每个月给1000元生活费,但是从11年年底至今一直没有付过费,请问您我该怎么去追讨和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些什么证据吗?

其他 2014-07-29 23: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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