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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去天津,我们都不愿意去,赔偿标准是什么啊?如果还在怀孕期又是怎么样的标准呢?

其他 2014-07-31 08: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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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单位搬迁的行为造成劳动者难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可以提出经济补偿要求。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员工解除的,一年补一个月。
  • 如果单位单方面改变合同内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根据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 看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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