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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四月二十号工伤,工伤认定右手中指绞伤,伸肌腱断裂,并指固指神经损伤!七月份该中指无法伸直,握紧!伤残鉴定人员要我八月初去评残!但七月底又发生了第二次工伤!伤是还是右手,食中二指压伤!请问我这两次工伤该如何评定及赔尝!谢谢回复!

其他 2014-08-04 23:1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建议再次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35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 你好,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直接咨询社保局。
  • 等治疗结束后去评残,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
  • 分别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的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相应的赔偿数额也需要鉴定结论为依据,所以,先去进行工伤认定。
  • 1、分别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2、赔偿: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5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你好,两次都是工伤,均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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