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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离婚5年,女的没给孩子抚养费,啥也没管,现在突然要孩子的抚养权。【朋友现在失业】孩子当初判给朋友的。现在孩子9岁了。

调解 2008-10-14 15:0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建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诉讼。
  • 从有利孩子成长出发,协商解决.
  • 孩子是双方的孩子,孩子随谁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应客观的判断一下,应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提起诉讼,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关规定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对方坚持要抚养孩子的,只能通过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来解决纠纷。对方起诉后,你朋友应积极应诉答辩,并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孩子由自己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 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袁丽萍律师 1358171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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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你可以依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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