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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熟人介绍认识,三月后男方提出结婚登记请求经男方家长多次提出并说了很多对女方日后保障的说话(例如不用家务,不用给老人家家用,工资是赚钱买花戴之类的话)后与其年头登记,协商好年尾办婚礼,婚礼过后女方才正式入住男家,男方支付婚礼酒席款项,女方父母为人老实也未提及要男方给多少彩礼和财产方面要求,心想只要待自己女儿好就同意了女儿与男方登记,登记后男方要求女方多次到男家发生亲密关系,男方也未提及对女方支付彩礼,在准备婚礼时对于购买礼服,拍婚纱照所支付的费用发生口角,男方对于提及金钱的任何问题均反面一分也不愿支付并对外传出女方是贪心男方家财才登记,女方不做家务只花男方钱之类的说话并且于4个月后(距离婚礼还有两个月)男方向法院提交诉讼,以女方婚后提出要求男方给予家用及费用,更以女方提出超越其经济范围的要求的理由提出离婚,而由登记到提出离婚男方从未支付过女方一角半分(女方并无提出过任何经济上过分要求也无其他过错的情况下提交的离婚诉讼),请问法律方面专家男方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骗婚?如果属于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离婚 2014-08-13 10: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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