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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打了,轻伤二级,住院八天,营养费咋算?

其他 2016-02-28 1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养费不是法律规定必须的赔偿,应当判处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医院有遗嘱就有营养费 一般每天100元左右
  • 根据医嘱建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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