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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责未解决、工伤认定批下来了。停工留薪5、5个月未领、与误工费能双得吗,还是等交通事故解决后补差额。谢谢。

其他 2018-09-07 06:0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目前全国各地的做法不一致,天津地区是等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完以后,如果交通事故的赔偿低于工伤赔偿,工伤补足差额。
  •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规定。《解释》二十条: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额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若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受诉法院可参照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 停工留薪一般都是有特殊情况才进行的,比如说工伤停工留薪期是多长?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为遏制小伤大养,休工无限制的不良现象发生,工伤停工留薪期应当根据伤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治疗期限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可再延长12个月。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发给,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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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工留薪期可以抵充带薪年休假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6条对此有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所以劳动者因工伤而进入停工留薪期,并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假期,公用人单位理应给予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待遇。

  • 在天津,交通事故和工伤不能同时兼得的,一般都是等交通事故解决后,工伤赔偿补差额的
  • 诉讼解决。。
  • 补差额。。。。。。
  •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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