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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8个月,因种种原因好男方协议离婚,可民政局不给办理,要半年以后再说,这样合理吗?不想去法院,想尽快解决,怎么办?如果离婚,男方支付抚养费,不见孩子可以吗?

其他 2014-08-19 15: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民政局的做法,不合理,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另外,男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 如果民政局不受理,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会很快解除婚姻关系。孩子抚养和探视权双方是可以协商的。
    【追问】不想去法院,太慢。民政局不受理这种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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