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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年1月份牙齿过敏深圳诊所做根管治疗,杨医生做的治疗。2颗牙齿都已在打孔。之后一直疼痛。那名医生后来回家,便把这事拖了几个月。在6月份南山医院检查。说后面的牙齿做坏了,无法治疗,必须拔除。 故欲起诉之前医院以及相关律师,赔偿相关损失。

其他 2014-08-20 00: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初步判断涉事诊所存在过错,该案的难点在于该诊所的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确证,以及损失的确定,建议先收集、保存有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再行与诊所进行协商,协商无果时,可考虑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以上建议供参考。
    【追问】之前一直和原医生沟通,说可以继续做根管。但在医院医生说髓底以穿,已经是废牙了。另外我网上搜索到这家医院之前就因牙医资质受过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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