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的员工,在门店任店长一职。2014年3月30日生的宝宝,7月1日休完产假重返公司上班,公司主管告知要调整我的工作,免去店长职位,安排我当营业员。上班一个月多公司主管说安公司规定降级人员不能在原门店工作。安排我去其他门店路程差一个小时左右。我不同意公司调店。说明一下,我原来任店长时的工资是4K-5K,现在任职营业员工资都在2K-3K左右,比原来的差远了。我们公司的工资结构是: 月薪收入=基本工资+加班金额+月度奖金+其他补贴 问题: 1、以上公司对我的安排是否合理,企业可对哺乳期内的员工降薪降职吗? 2、妇女法中的“不可对哺乳期的员工降薪”,这其中的“降薪”是指所有的工资收入,还是指标准工资,或绩效工资? 2、我可以向哪些机构申请帮助? 2、如果采取仲裁的话,我要准备什么文件?

抵押担保 2014-08-20 14: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莆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