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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4月29日到一家公司上班,当时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3500,转正后加5险和绩效工资,但未签订试用期合同;7月初,我发现自己怀孕,不久公司就知道了,8月中旬发7月工资,发现公司未按约定发转正工资,也没缴纳保险,提出异议后,公司多次以我怀孕建议我回家静养劝退我,我一一拒绝后,公司与8月20日,声称试用期是6个月,说我没达到公司要求口头辞退我,并以没认同我转正为由拒买保险,以我尚在试用期为由拒绝出具书面通知。现在由于公司没缴纳保险,生育险也将无法享受到!现在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其他 2014-08-24 01: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形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具体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 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无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
    【追问】生育险损失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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