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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跟一个二手房的卖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且已经交了一万元的定金,但是现在那个买家可能看着房价的不断上涨,迟迟不肯交付房子,他这样算是合同违约吗?我能拿到房子吗?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这个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的问题。谢谢了。

其他 2010-05-11 16: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赔付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当事人继续履行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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