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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银行里工作,职位是小区服务,我是从网上投的简历,结果经理打电话通知我去面试,我就问了工资待遇,上班时间。经理说是2100扣除保险1700左右,上班时间是早上9点到晚上8点。我去面试后其中管理我们的行长说还有一个月考核期,完了后再签合同。我去上班第二天,经理打电话说叫我晚上一起吃饭,可能会涉及喝酒,我拒绝了,当晚9点半又叫我去吃宵夜,我也拒绝了。第三天店长叫我出去一起跑业务,我告诉他说我约好了朋友过来开储蓄卡,所以就没跟他一起出去。过了两天我得知一起去应聘的同事都可以签合同了,就我不行,我就打电话问经理,经理就说我还在考核期,说我不合群,叫我出去吃饭都不去,也不出去跑业务。然后就在昨天得知其他新人都可以培训,但是我不行,我又打电话问经理,经理说等我考核期过了再培训,我问那考核期工资是多少,她说没有,我问一分都没有,她说是的。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通过什么法律条例,讨回公道,要回工资呢?

其他 2020-05-21 14: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应当支付工资
  •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资是雇主或者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与员工约定的方式支付的,可是,实际生活中很多公司会违反法律规定不及时发放足额的工资给员工,那么,针对这种情形的,员工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干了一个月的活只给半个月的工资该怎么拿回剩下的一半呢?   如果在生活中碰到这种公司或者老板的,可以按照如下几种方式为自己讨回薪资:   一、协商   想要拿回工资,最便利的途径就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通过双方协商能够让局面更加和气,而且时间成本、人工成本等也是最低的,所以,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的,建议先试着跟对方协商。   二、调解   如果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仲裁   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投诉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五、诉讼   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当事人也不需要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索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动报酬,而且对于这类案件,你可以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前就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即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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