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答复实施的时间

工伤赔偿 2015-05-26 12: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现在按照交通肇事的标准,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你好,除交通事故外,用工伤标准评定伤残。
  • 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答复 (2013)他8复函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倾向性意见。评定伤残的标准和计算损失赔偿的标准应相互对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若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在进行伤残程度评定时,不宜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在统一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国家标准出台之前,可参照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的伤残,比照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标准;因其他原因造成的伤残,比照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最符合民意,适合中国国情,特别适合辽宁这些失去工作下岗被雇佣,和那些退休后还在打工挣办退休时补交保险金欠下的债的人。他们苦啊。他们的利益应该得到维护。
  • 你好,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