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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喝了点酒晕乎乎的,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情,性侵了一个十六岁的女孩,该负法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4-08-27 20: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你好 涉嫌强奸罪,但是具体量刑轻重,要结果老李的口供,律师会见后才可以提出辩护意见
  • 你好,强奸罪,三年以下。
  • 该负法律责任,如果未满16周岁处罚更重一些。
  • 你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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