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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2013年初,我在扶余商贸城买一商铺。当时按开发商的业态布局我买了品牌区的一处商铺,但现在实际的业态情况已经根本不是什么品牌区了。本来是我自己的商铺,去年交钥匙时开发商却向我要了返租金款,并说以后经营过程中按季度返2/3左右。但他要求每月营业时间不得低于28天,由于我们这里是新开发的地块平时根本看不到几个人,周围几家商铺一天也没有一位顾客光顾,在这种情况下我怕压资金没有及时开业,可开发商又以所谓合同约定的每月开业时间得不低于28天为由不返还我的租金,我该怎么办?麻烦您百忙中指点迷津。谢谢!

其他 2014-08-27 07: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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