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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可以咨询个事情吗?我婚前的户口在重庆市北碚区,结婚买房后户口迁到成都市。现在离婚后没有房子,请问我的户口按规定是落到成都还是迁回重庆呢,另外我在长春办理的身份证。谢谢!

离婚 2019-11-27 03:3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直接咨询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以便得到更加准确的答复。
  • 你好,户口问题,咨询户口管理部门,得到更准确的回答
  • 你好!户口问题可直接向户籍部门咨询
  • 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
  • 异地结婚迁户口:
    登记结婚,因为没有结婚证没有办法办理迁移。
    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要在当地开具农业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默认为城市居民。
    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保持电话畅通,过半个月左右户籍所属的公安分局户籍科会打电话通知去取准迁证。准迁证有两联(准迁证有效期只有40天)。
    带上准迁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所属派出所领迁移证。工作人员留存准迁证的其中一联,同时给迁出方销户。
    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迁入地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重新照相办理身份证。
  •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采取的是夫妻约定财产制优先,婚后所得共同制为原则,夫妻特有财产制为补充的制度。
    如果房产是婚前由女方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可以初步推断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偿还贷款的行为,虽然是以女方由女方偿还的,也推定为是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这个情况对房产的归属有一定影响。
  • 你好: 建议向户籍管理部门详询。
  • 请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 你好,建议直接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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