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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的女儿在一个专门熨烫裤边的私人作坊上班,今年七月的一天由于设备出现故障左手手腕以下被重度烫伤,经过两个月的治疗不再疼痛但肤色全变成红色。出院了,老板把医院的费用出了,给了1000元生活费,就不再付任何费用了,没有用工合同,且出事当时没有留照片,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其他 2014-09-01 09: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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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注意有时效限制;3、之后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4、根据劳动能力等级和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工伤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如果构成伤残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项目。
  • 您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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