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4年8月29日,我司请**物流有限公司托运机器到广州,8月30日到达目的地。由于签收人员不懂收货流程,将货物签收了。结果打开包装,发现机器已变形,完全不能用了。而**物流有限公司以已签收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单号:**

其他 2014-09-01 23: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