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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母把老房子卖了,欲购置一处新房,现付首付,后款由我的公基金还付,我与现在妻子是再婚且为两地生活,没有经济来往,买房也不出一分钱,请问这房子算夫妻共同的还是我个人财产!谢谢

离婚 2014-09-02 17: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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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用你的公积金还贷,房屋所有人中就会有你的名字,这样房屋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也有你父母名字,房子就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 诉讼解决。。
  • 比较复杂,由于是在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且使用了你的公积金,这里存在首付款是你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还是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婚姻期间的薪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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