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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9月在烟台签的合同,老板不但不按合同支付进度款,2013年10月1日交工后,本来不属于合同范围的也要我做,该报销的(运费,材料费,工程配合费)也不报,不算账反而说我超支,又没钱打官司,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4-09-03 08: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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