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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家公司租了一间店铺,进场费交了38000还有两个月押金。合同签了3年。现在发现这家公司原来是二房东,他跟一房东签的合同已经到期,但是我们跟他签的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这里面他是不是已经违法了,现在二房东要让我们已经重新和一房东签合同。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二房东赔偿合同违约?

消费者维权 2014-09-08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二房能让你与一房东把合同签下来,你可以继续经营。此后你可以起诉二房东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退还押金。二房东若是公司由公司承担责任,经办人没不承担法律责任。
  • 可以起诉二房东, 主张其违约责任
  • 若合同里有说明出租方保证对该商铺拥有所有权,那你可以主张他违约。二房东的行为存在欺诈,但因其让你和一房东重新签订了合同,保证了合同的继续履行,就不宜在追究其违约责任。但他应退还押金。至于进场费,则按合同约定处理。若一房东要求你重新交纳进场费,你可以要求二房东把进场费交给一房东。
    【追问】非常感谢。我们之前和二房东签的合同里,盖的章是二房东的公司,但签名的是二房东聘请来管理的另一个负责人。现在二房东找不到人,我们能张这个负责人吗?他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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