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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买车15号我交了定金5000,交车时间空白,合同有一条注明,超过三十天仍不能交车时,买方可终止合同,请问一下大家,如果三十天过了,4S如果不能交车,我要终止合同退车,5000定金可以全部退回来吗?再就是这三十天指的是包括周六与周日加到一起的三十天,还是只能按工作日算。

其他 2019-08-21 17:2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这个合同都没有约定交车时间,那没法确定具体的交车时间,你也没法确认什么时候是超过交车时间的30天。。
    【追问】你说的没法确认什么时候是超过交车时间的30天,但是合同第三条是这样写的:第4条 卖方收到买方定金或全额车款扣合同生效;合同行效后,买方需在三天内将合法上牌资料交给卖方,卖方按有关部门规定代买方办理上牌手续。交车地点为:卖方汽车展场。交车时间为:_____工作日。若卖方不能按期交车,应时通知买方,交车时间可顺延六个工作日。到期后仍不能交车,就按实际发生金额的银行同期利息去付滞纳金;超过三十天仍不能交车时,买方可终止本合同。 (1)如因买方迟交上牌资料造成交车延误,视为买方迟交车款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处理。由买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损失或费用。 (2)如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造成卖方交车延误,则不构成卖方违约。但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卖方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费用。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个月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在书面通知另一方的条件下,解除本合同。
  • 你这个合同都没有约定交车时间
  • 对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提交《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并对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处理后,到市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 协商不成 到发生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如果消费者要求退车,必需达到几个条件:
    一、车辆的故障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者车辆的实际情况达不到购车合同约定的要求;
    二、车辆发生问题后,经过反复多次修理后,仍然不能将其修好;
    三、在消费者购车时,经销商有欺诈行为,影响消费者购车决策的。
    满足这其中之一的,消费者如果提出退车请求的话,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但是,车辆出现了问题后得到了解决,并没有再次发生类似的故障,想要退车或换车,是有些不合理的,也是得不到支持的。
  • 可主张其双倍返还定金
  • 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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