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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住房是父母用他们的钱在我婚后给我购买的,现在因为我是婚内过错方,因此对方要求分房产,要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请问她有权分房产吗?谢谢

离婚 2014-09-12 10:3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房产是你父母出全资购买,登记在你的名下 ,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女方的要求法院不会支持,如果你有过错,而女方有你关于你过错充分的证据,女方可以主张你们婚内夫妻共同财产你少分,但你的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 女方无权分割。 但如果房产是你父母出首付购买,这套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女方加不加名,都有她的份额。 详情来电或面谈。
  • 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主张分割,但您有过错,对方可以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详谈电话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你好!如果父母全款购房, 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了,离婚时不予分割,你不同意的话,对方无权加名。
  • 如同我们之前沟通的一样,需要举证。
  • 对方分割不了
  • 如果加名了,就有权分了。
  • 你的过错是什么?房产证加他的名字了吗?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证明你有过错的,具体咨询可以拨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
  •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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