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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未婚先孕,现在还在试用期内,单位是否能够解聘该员工?

妇女儿童权益 2014-09-10 23: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妇女孕期不能解除合同。
    【追问】您好:一员工所在的企业是一家连锁企业,该员工是属于总部分配到异地派遣工作,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面写的是无试用期。由于现在的门店因生意不好(不是面临破产的情况,老板认为是员工的能力不够),公司劝导该员工重新会到总部参加培训(等于从零开始),但员工本人不愿意去(刚怀孕不久,属于未婚先孕),如果不去的话,又没有其他退路,就只能够自己离职,就享受不到劳动法的保障了。虽然合同上面写的是无试用期,因公司未发正式文件给该员工转正,实际公司认为是没有转正的,如果是让该员工重新回到总部参加培训的话,就会找机会淘汰该员工,这样的话,公司就不用赔偿员工费用。我想咨询下:像上面描述的情况,该员工是否可以不去重新会到总部参加培训,该如何采用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利益?
    【回答】您好,合同约定无试用期,就不存在转正的问题。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如单位单方变更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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