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有一起交通伤人事故,出事当时就报了120122因为是车将人撞伤,因为我负责将人送医院医治并垫付所有医药费用合计约9000.00元人民币,伤者已经出院2周我多次要求对方去交警队处理对方却多次说某某地方痛手或者脚还有点无法正常活动而且头脑偶尔会晕。要求将其带到专科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头部再说。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其他 2014-09-14 08:4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