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4年8月15号.在超市盗窃了价值300元以下的物品,被当场抓住后送到派出所.说是要拘留半个月,在派出所里面他没有说出家人的联系方式,后来我们知道后派出所的人说,。人在拘留所。。18号我们找到拘留所.拘留所叫我们30号去接人就可以了,在鹿寨县黄冕拘留所拘留到.8月29号人被柳州市第一看守所把人给提走了..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请问这种情况一般是怎么处理。会被判刑吗?如果这样的情况请律师需要多小钱?

刑事辩护 2014-09-15 10: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估计案情并非如你所述,单单三百元盗窃罪不成立,既然是转到看守所,就意味着涉嫌刑事犯罪。而涉嫌刑事犯罪,其亲属朋友是不可以在判决生效前与其会面的,只有接受委托的律师才可以与其会面并提供法律帮助,很乐意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追问】请问请律师需要多小钱。。
  • 你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如需帮助可免费来电咨询
  • 您好!我是王传巍律师。 1、盗窃300元不构成盗窃罪; 2、具体费用可面谈。
    【追问】如果是在两个超市里面偷的。被抓了呢?是同一天偷的...
    【回答】小数额盗窃多次可追究责任,多次是三次以上,两次不是多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