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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09年认识前夫,同居,我们都是二婚,2010年结婚买房,其中买房我出资4万,他又给我写下借条一张,买房借我4万,2013年我们离婚了,法院判决他还我4万,现在是执行难,我想问,我这个钱在二年有效期对方不还,我是不是就再要不会来了?

离婚 2014-11-11 07: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拿着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追问】我已经在申请执行了,在申请执行中,他又补交房款6万,却不给我的4万,这些法院都知道的,就是他不给我退钱,,我这个钱,就是说法院会一直给我执行交付完,不管几年了
  • 你好,各地的政策都不太一样,可以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 你必须在两年内申请执行,申请后就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主要是提供财产信息:工资也可以执行的。 如两年内不申请执行,以后就不能再申请了。
    【追问】我已经申请执行了,也提供他的单位,还有房子,我在申请执行期间,他又补交房款6万,想拿钥匙,法院现在不给他房子,现在他每月交法院一千,我想问,我这个钱是法院会一直给我执行下去不论年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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