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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籍是成都的,老公的户籍在广东,(我们双方都是农村户口)女儿06年在广东出生后落户(也是农村户口)。由于07年家庭变故,家里只剩下我一个子女,经过与老公及其家人商量,我们打算常住成都。为了方便女儿的学习、生活,08年我们把女儿户口迁到成都,可是迁过来成都以后就变成空挂户了,她的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不同,在村里的所有待遇也不能享受。请问这样的"空挂户"政策合理吗?能否将她的户口迁回来和我的在一起?

抵押担保 2014-09-22 16: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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