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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所在的小区房屋拆迁,我没有同意。2014年5月12日我同开发商协商一致,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充协议。因原房屋拆迁合同补偿比例低,而房屋拆迁补充协议赔偿比例高。所以开发商说给我补充协议,把原协议和其他一些证件拿去办理公证。我就同意了,交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手里仅仅有一份房屋拆迁补充协议。但现在开发商即不给我办理公证,也不给我房屋过渡费。请问,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时效,万一开发商几年后房子才能盖好,我是否就不能拿到补偿的房屋。

其他 2014-11-27 07: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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