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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电工,工资3500元/月,上班两个月,没有买工伤保险,6月22日发生工伤,左手腕骨折和左膝盖破裂,住院两个月,工资给800元/月,8月26日出院,厂里说加上生活费给1200元/月,让我老婆在家里护理我,给她工资2000元/月,请问合理不?

其他 2014-09-28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这种情形属于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追问】我们厂是昨天发工资的,厂里给我打了1200元,我老婆的没有打,我的膝盖植入了钢筋,要明年六七月份拆
  • 不合理。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
  • 这种情形属于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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