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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去年经人介绍相亲了个家里的,他一下相中了我,我也因为家庭的原因没有拒绝,按家里的习俗见面可以的话男方要包红包的,收了个3900的红包,去年过年有过完年去他家拜年,收了其亲戚红包近4000块,另外其硬带我到县城买了9000多的首饰,我们都是江西人,在广东打工,在外隔两三个星期才见一次面,其间他给我买了个手机3988,另外其还为我支付了四件衣服的钱,在今年的中秋,他因为小事打了我,于是我要分手,他竟然要我7万块,而且不给的话还恐吓我说要我准备一家人的棺材,我与他父母协商好给3.6万,即支付其为我所支付的钱款,现对方又不拖延不来拿钱,其本人又不断电话骚扰我家人,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报警吗?以什么名目报案呢?报案后对我的影响多大呢?

其他 2014-12-24 07: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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