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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6日晚上9点40分左右,邻居在楼下敲打我的车,我下楼后和他发生纠纷,之后发展到厮打。我哥哥下楼后质问对方,被对方先打了一拳。之后我和我哥哥将对方打了。对方又将我哥哥鼻流血了。我没有受伤。我的车伤不是很严重,只是有2个小坑。我报警了。对方当晚住的院。我哥哥第二天下午住的院。8月10日,我为了缓解邻里之间的矛盾找对方提出私了,经过协商,对方索要3万元赔偿款。我没同意。之后我哥哥和对方经过法医伤害鉴定,都是二级轻伤害。对方咬定是我和我哥哥我们俩人打的。我一直没承认我打对方(事发地点没有监控设备)办案机关给我看了我哥哥的询问笔录,我哥哥的笔录上是这样写的“我被XXX打倒起来后看见我弟弟和对方厮打在一起”9月24日办案机关将我们三人刑事拘留。羁押了5天,我哥哥受不了看守所的生活,通过我们家属,找到办案机关和对方家属又进行了一轮协商,对方依然要3万元的赔偿款。赔偿款现在还没交给对方,期限是10月2日之前必须交给对方。当时我们家属写的欠条。找的担保人担保。我们三人现在是取保候审。3万元保金是我方出的,交给办案机关的。不知道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4-12-30 07: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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