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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合伙的人说什么都各自一半(口头协议),但是自己拿出合伙相应的现金,而你的合伙人拿出的是一起经营的物品来合伙。而一切都是你的合伙人在支配(货与资金),自己只管出售。也就是说我佣钱买了他东西来销售,但是货款,工人工资以及一切的花费跟开销都是我销售来的资金去支付的。最后亏了后,自己货也没了反到欠合伙人几万。到底该怎么算才是对?如果不承认合伙到最后不管是赚了还是亏了,剩下的资金跟货是不是都应该是我自己的呢?承认合伙了,又该怎么分配资金跟货呢?(中途有垫付过货款,但是最后都用我销售来的资金补还给他私人了)。最后亏的几万,还要我再拿现金来填补给他。剩下的货他也全部都算给他自己了。请问我该怎么去算呢?

其他 2015-01-05 06: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先,合伙是共担分享、共负盈亏的形式,若投资亏损,合伙人均担;资金或实物作为投资后、均为合伙财产
  • 首先,合伙是共担分享、共负盈亏的形式,若投资亏损,合伙人均担;资金或实物作为投资后、均为合伙财产,区分合伙人个人财产。从你所述情况,应该是没有做好账,合伙财产和个人财产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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