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一个公司的四个职位一个人能合法担任么?分别为:技术工程/采购/销售/编辑策划,2.其中技术工程和编辑策划有薪资,销售是无薪按销售额发提成,采购也是无薪!采购是以采购额的百分比的佣金形式还是劳务薪酬形式计算回报呢?或是另外的形式?补充:此职员的职务相当于公司的总经办,因供应商为台湾或国内厂商,价格和质量都很比同行好,且货源为国内很难拿到!目前只能经过此职员能联系上供应商买货,关于采购的薪资,不知道以什么方式支付给他,公司欲设定为无薪,按采购额的百分比支付是否合法,这个支付形式是叫佣金,还是劳务薪酬或是叫什么?

其他 2015-01-09 06: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