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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他在广东上班,晚上九点(系下班以后)公司的车去接一个刚从新厂办事回来的同事A君,因为他们公司业务扩大,他们需经常性的新厂老厂两边跑,那天刚好我朋友没过去新厂那边办事,而厂长也是刚从新厂回来而且手头还有一些别的事情处理,于是厂长打电话给A君,让A君直接打电话叫我朋友去接他回来,于是我朋友开着老板的车去接A君,可是路上发生一些小事故,人没事但是车撞坏了,叫拖车拉到4S店去维修,4S店维修费暂时报价是4万块吧,他们的老板叫我朋友个人承担这维修费,可我朋友毕竟只是一个打工的人,而且也是因公事出的意外,我觉得不可能让让他一个人承担吧!关于维修费这块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朋友需不需要承担这部分责任,或者需承担多少,这个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还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其他 2015-01-22 06: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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