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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三个月,任出纳一职,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近日因为公司财务出现差帐,我被冤枉为小偷,老板让我与财务部的另一人平摊8300的漏洞,我不同意,老板就说那我就不能在公司干了,离职后我只收到了上个月的基本工资,奖金全部被扣除,请问在这种情况我被迫离职,我能向公司提起赔偿吗?合同法中有一条,用人单位在庸人一个月后不予签订劳务合同的应向员工支付两倍工资的这点,我的情况是否符合?

其他 2015-02-09 0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面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您好,一方面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另一方面若您在工作中确实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损失赔偿。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追问】我的职务在公司是不管钱和帐的,只是出纳,我被怀疑就是因为工作需要我有钥匙,并且我跟她是在一个办公室的。
  • 你好,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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