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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分居多年,他在上海,我在深圳,彼此之间已经没有感情,而且他对女儿从来未尽过做父亲责任,女儿一直是我独力扶养。我想离婚,他一直不接受,无法协议沟通解决离婚问题。他的户口所在地是辽宁朝阳,我的户口所在地是广东阳春,这两年来,我向阳春人民法院和朝阳人民法院上诉,但两边法院均以不适合受理驳回我的诉讼请求。他一直在上海闸北区上班,我想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贵区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我的诉讼请求。盼复!

离婚 2014-10-14 09: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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