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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房管单位[事业单位]收取公房租金300余万元没有进当年收入,挂在财务帐上,2007年法院以偷税[所得税]罪判法人.财务人员分别判三缓三.四.五.公房民宅租金计租因素不包含利润,营业税至今免税,所得税国家也有文件免,可法院硬判对吗

刑事辩护 2013-06-01 00: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看目的与手段、情节与后果
  • 法解释明确规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 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款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 二、纳税人有以下行为之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税款”。 对于公然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抗税行为,这件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抗税行为,属于抗税“情节严重”,将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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