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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7年8月在浏阳一房产开发商购买房屋一套,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合同规定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可以选择退房。到现在10月15日止,开发商还没有交房。找开发商谈过,说到年底才可以交房,想要开发商签一个补充合同,开发商说没必要,到交房的时候按合同办理。那么我想问:到时候开发商违约的钱他怎么给我?如果不给,我怎么办? 我现在想把房子退了,而开发商说,退房很麻烦,不一定可以退?那么我想按合同我是应该可以退了,要是我现在退,怎么办?我想请个这方面的律师去给我代理,费用怎么计算。 联系人,云先生

其他 2008-10-15 22: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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