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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3年5月购买了一套预售房,购买时销售员说我的那套房附带有一个约238平方米的天台花园,所以售价比其他单位的售价要贵2千多元一平方米,当时就感得价格是有点高,但就因为有一个大的平台花园的使用权附加在售价内,所以就购同意购买了,付完230000元的首期款后,销售员才告知我说这个平台花园我只亨有使用权,合同上是不能加有平台花园的,而且房产证上也不能加入平台花园的任何信息,当时我就提出要退款,但对方马上说,合同已经签了退不了,并叫我不用担心,开发商会另外与我单独签一份有关这个平台花园的协议,证明我是可以亨有这个花园的使用权的,于是我就安心了,并签了银行贷款文件,等银行放款后,售房人员通知我说平台花园的协议可以签了,等我签好后,又告诉我只能给我一份复印件,不能给我原件,我不同意,后经多次交涉后对方才给了一份《平台花园的协议》,事情以为是可以告一段落了,谁知到了2014年9月25日,当我收到了交房通知书,并于10月14日前去收楼时,对方的物业部告知我,我所购的单位是没有平台花园的,哦,我的购房价比别的同面积单位的购房价多出了二十多万元的购房款,现在却没有平台花园,这是不能接受的,于是我按物业部的指示找到了该开发商的项目工程部,那项目工程的刘经理说时销信人员出的错,施工图纸显示我的单位是没有平台花园的,又要我找销售部,可当时售楼给我时的销售员及销售代理商已退场了,而新接管的人员又说没有资料说我的单位附有平台花园,而且明确表示不能退房,现在开发商也承认当时销售的时候没有对我们进行告知,我要求退房,开发商又不给我任何补偿。我想知道,我现在可以怎么做呢?谢谢!

其他 2014-10-17 1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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