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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2.7.29结婚的,摆了酒席,没领证。婚后两人合不来,每次我们小两口吵架他总是全家总动员。在我剖腹产的第十二天,身体和伤口还没完全复原,为了一些琐事他爸他俩把我打了。导致我全身水肿,头晕耳鸣,嘴部流血,鬓角破裂。为了孩子,我选择了原谅。2013.12.我带着孩子去福建投奔他。在那边因为一些事情,我俩闹别扭。我觉得又孤单又无助,我在那边没有亲人朋友,他全家对我和孩子不管不问,我想带着孩子回家。他全家不让,我硬着头皮要走。于是他们全家把孩子抢走,让我滚。推搡中,他爸用手掐着我的脖子把我往屋里推。我又气又害怕。想带着孩子回老家,可是身无分文。于是给我哥发信息,让他给我寄点钱。信息的内容是:给我寄点钱,我打算带着妮儿悄悄走。信息不巧的发到了他的手机上。第二天我带着孩子坐车回了老家。因为要顾孩子,我走的时候行李什么都没带。后来到家后我发信息让他把行李和钥匙给我托运回来。他不但不给我寄,还说了可多难听的话。他一家到处给人家说我和也男人一起跑了,说我不要脸,还说孩子不是他家的。从那以后,无论孩子是伤是病,他们都不管不问,没有给过我和孩子一分钱的生活费。几次孩子发高烧重病,我给他打电话,他都不接。后来我起诉他追要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开庭的时候他家人说要追回结婚时的彩礼31000元。并且在法院判决他支付抚养费的时候他跑回了打工地方,拒绝支付。关于彩礼追回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怎么算。我们虽然没有结婚证,但也摆了酒,有媒有证,而且我们共同生活了将近两年,还生了孩子。并且是他家人抛弃了我和孩子。我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孩子的妈妈。我觉得我和孩子都受了太多的伤害太多的委屈,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除了孩子的抚养费,我可以起诉他吗?因为觉得自己太委屈了,最后被他不明不白的抛弃,说不要就不要,还要追回彩礼。我觉得精神和名誉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就我个人而言,可以起诉他吗?可以的话以什么理由起诉。还有孩子的抚养费,法院虽然判了,但他却跑去了外地,并没有实际执行。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4-10-18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是一分不需要返还的。
  • 你好,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的内容。
  • 您好,之前不是已经起诉了,如果对方没有履行判决书,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追问】我我觉得太不公平了。我和他生活了一年多,孩子也给他生了,而且是他抛弃了我,还要追回彩礼。我可以起诉他吗?不说孩子,就我本人起诉他可以吗?可以的话,以什么名义起诉?\n
    【回答】可以起诉的,建议最好是能来我们所里,咱们当面沟通,给你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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