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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卖家说房子是大产权,还说再有2年房子就5年了,能省一些税费,我们于2011年签订了合同。等到了5年,才发现对方根本就是在欺骗,这个房子是经济适用房,5年之内不允许买卖,所以才不能过户,我又贪了少缴税的便宜,才有如今的局面。现在到了过户的时候,可是必须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对方不缴纳,我无法过户。我和对方协议退款,对方说现在没有那么多钱,要拿在我手里的房产证,我现在没有敢给他,他今天又说先给他房产证的复印件,他要到银行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做?我们订立的合同马上到3年了,有什么风险吗?

其他 2014-10-19 16: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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