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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09年5月28日在乡信用社贷款5万元,用的是国家职工担保,现已到期,我本人没有花这笔钱,我贷的款别人用了,我没有偿还能力,担保人现又不知去向,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其他 2010-06-03 0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你是肯定的,但是这属于不良贷款,你在银行已经有不良信用记录。最后顶多拘留。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支持你!
  • 1、这笔钱是你贷的你肯定得还。如果信用社起诉你,你还款的责任是躲不掉的。 2、即使信用社起诉并申请执行担保人,担保人偿还完贷款后,担保人还可以起诉你要求你还钱的。 3、你现在可以起诉花你钱的人要求他还款。
  • 可以起诉。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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