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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亲戚和他的丈夫在婚后用她和他丈夫及女儿的名字购买了商品房。后来因她丈夫在外搞婚外恋,既不肯悔改也不肯离婚,挣的钱又不拿到家,为了保证我亲戚和她女儿的利益,他们将房子属于她丈夫的一份公证为我亲戚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剩余的贷款也是我亲戚付的,他们也去房屋交易中心变更了产权。现在我亲戚的丈夫上法院起诉离婚,并说要上诉,要求分割上述房产,要将该房产出售,他要拿钱,请问他能胜诉吗?另外,他们后来又一人一半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使用权房,现在房子归他,我亲戚能要她出资的钱吗?

离婚 2016-05-12 07:1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1,若公证书将丈夫的一份赠与妻子作为妻子的个人财产,则这一份额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但是因该房屋是两人婚后所购,所以原先妻子的1/3份额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对这一份额是可以分割的。2、另一套使用权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要求法院依法分割。不知道公证书具体内容是怎么写的,所以若要最终确定权利状况最好还是请来电咨询。
  • 若公证书将丈夫的一份赠与妻子作为妻子的个人财产,则这一份额是妻子的个人财产。。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1、已经办理公证,房屋没有你亲戚老公的份额。 2、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属于共同所有。可要求分割。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公证了的协议一般反悔不了。
  • 若公证书将丈夫的一份赠与妻子作为妻子的个人财产若公证书将丈夫的一份赠与妻子作为妻子的个人财产
  • 面议律师。。
  • 我不知公证的内容如何,不好说,另外使用权出资能证明可以要一半。
  • 1、胜诉可能性不大。毕竟已经做过公证。 2、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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